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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氣象資料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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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教學研究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場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以下簡稱本場)基於教學、研究與示範、推廣之宗旨,訂定本要點推動教學研究工作,達到服務社會,教育大眾之目的。
二、本場教學研究之活動包括教學、實習、試驗、研究、示範、推廣、研討、講習、訓練、進修等有關台灣山地資源利用與保育之學術教育與社會服務工作。
三、凡在本場實施之教研活動得以與外界合作、公開評選、接受委託或自行主辦等方式辦理。其期限可為短期(起迄時間短於壹年者)或長期(起迄時間超過壹年)之規劃。
四、凡在本場實施之教學研究活動,其經費運用應符合作業收支平衡原則,凡由本場自行主辦,其經費應編列於教學實習與研究發展之預算中。凡屬本場與外界合作教學研究活動,應由策畫主辦人擬具計畫或合作協議書,交由教學研究組提送本場場務會議決議通過後辦理,並由教學研究組登列預算;或向政府有關單位申請補助;或由合作對象依雙方約定提撥經費。若預算未獲核定或未得經費補助,該活動應暫緩執行。
五、凡由外界申請辦理者,除應負擔計畫本身直接在場支出費用外,應另提列本場行政管理與場地維護費。其明細如下(以每月每分地為標準):
力霸型溫室: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塑膠型溫室:新台幣捌萬元整。
露地:新台幣參萬元整。
惟為配合政府政策、學校或研究單位之試驗計畫,得提送場務會議視實際情況決議其收費額度。
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之教學研究案不受本條文第一、二項之限制。
六、凡屬外界申請之計畫,非有特殊情況至遲應於計畫實施一個月前由申請人先提出申請,由教學研究組受理經本場場務會議同意後,由本場與申請單位簽訂協議書據以執行。
七、為有效提升教學研究功能,得經場務會議決議後,以公開評選方式徵求符合本場需求之合作計畫與廠商。合作計畫應符合以下三項原則:
- 計畫內容必須有助於提昇本場教學研究功能與水準。
- 計畫內容必須非本場已發展成熟之示範經營項目。
- 計畫之資源需求不得影響本場現有業務之正常運作。
八、計畫執行人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應向本場提交活動記錄或研究報告,並由場務會議評核其績效,作為日後延續與否之參考。未依限提交報告者,停止其在場辦理計畫一年。
九、本要點經場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校內研提計畫
計畫編號 |
計畫名稱 |
單位 |
96-1-01 |
破碎棲地內鳥類棲地選擇及群聚組成 |
森林系 |
96-1-02 |
冠羽畫眉合作生殖之探討 |
森林系 |
96-1-03 |
藪鳥二重唱功能之研究 |
森林系 |
96-1-04 |
「維管束植物與植被實驗」野外實習課程 |
生命科學系 |
96-1-05 |
石蒜屬種原蒐集、生育特性評估及遺傳資源利用 |
園藝系 |
96-1-06 |
栽培種與原生種杜鵑親緣關係之研究 |
園藝系 |
2、校外研提計畫
計畫編號 |
計畫名稱 |
單位 |
96-2-01 |
梨樹兩種木蝨之族群消長研究 |
藥毒所 |
96-2-02 |
低海拔桃、李品種改良與山櫻花結實生產改進 |
農試所 |
96-2-03 |
草莓育種及栽培技術改進 |
桃改場 |
3、外界補助計畫
計畫編號 |
計畫名稱 |
補助單位 |
96-3-01 |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 |
臺灣大學 |
96-3-02 |
合歡山主峰原生植栽復育工程暨棲地生態景觀改善工程技術引進試驗計畫(第三期) |
太管處 |
96-3-03 |
大禹嶺地區土地綠美化工程 |
太管處 |
4、自行研提計畫
計畫編號 |
計畫名稱 |
合作單位 |
96-4-01 |
生物循環系統試驗-羊糞堆肥對土壤氮肥含量增進之影響 |
本場教研、經營、營隊組 |
96-4-02 |
蔬菜生產履歷試行計畫 |
本場經營、教研組
|
96-4-03 |
果園更新與品種保存計畫 |
本場教研、經營組 |
96-4-04 |
伴手禮計畫後續產品開發 |
臺大園藝系、本場教研組 |
96-4-05 |
藍染植物標本園之栽植與展示 |
藍染學會、本場教研組 |
96-4-06 |
山地農場多種氣象資料庫建立 |
臺大大氣系、教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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